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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房屋托管公司疑似跑路,租客交半年租金仅住四个月就被赶 - 凤凰网房产济南
近日,记者收到爆料,称今年4月自己通过一家名为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托管公司租房,交了半年房租和管理费9800元,但该公司于8月底疑似携款跑路,不少业主和租客被骗。10月23日,记者从高新警方了解到,目前案件还在调查当中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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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房屋托管公司疑似跑路,租客交半年租金仅住四个月就被赶

凤凰网房产济南站
2020-10-26 08:59

近日,记者收到爆料,称今年4月自己通过一家名为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托管公司租房,交了半年房租和管理费9800元,但该公司于8月底疑似携款跑路,不少业主和租客被骗。10月23日,记者从高新警方了解到,目前案件还在调查当中。

交了9800元房租和押金

未到期房屋托管公司就失联

赵女士是一名上班族,为了工作方便,她想在济南市高新区租一套房子。今年4月,在58同城上找房时,她看中了一套35㎡一室一厅的公寓,位于高新区鑫苑国际城市花园,房源由一家房屋托管公司——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她便联系了这家公司。

实地看过房后,赵女士觉得还不错,决定租下这套公寓,并和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月租的话合同上签的是1400元,还有一个月200元的管理费,相当于一个月1600元。”赵女士说,她向房屋托管公司交了半年的租金,还有每个月的管理费和一个月的押金,总共9800元。

入住后,虽然屋内偶尔有设备损坏,但并不影响居住,赵女士自费修好了。然而8月底时,房东突然来告诉她,称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跑路了,他没有收到房租,让她搬出去。好在最后经过协商,赵女士和房东达成协议,各承担一半损失,房东允许她住到10月份,而她答应10月与房东再签合同,把房租给他。

“我交的钱按说能住到明年1月,现在住到10月又要重新交钱,等于说损失了两个月的房租。”赵女士说,后来她从房东那里得知,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从他手里拿房的托管费是每月1800元,而且是月付,但租给她每月只有1600元,“相当于是高收低租”。

赵女士告诉记者,得知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跑路后,她去了一趟公司,发现公司确实已人去楼空,负责人也联系不上,她最后不得不报警求助。但一个多月过去了,事情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每次去派出所询问,均被告知还在调查中。“希望警方尽快联系到公司,帮我们把损失追回来。”赵女士表示。

涉事公司已人去楼空

失联前刚更换了法人和投资人

就赵女士反映的情况,10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三庆·世纪财富中心的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大门紧锁,透过门缝能看到公司前台,但屋内空无一人。在公司门口墙壁上,有一位被骗业主还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召大家一起维权。

随后,记者来到三庆·世纪财富中心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经走了三个月,离开的时候并未通知物业,之后确实有不少租客来找这家公司。根据物业提供的电话,记者尝试联系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名朱姓负责人的,但其电话显示为空号。

天眼查APP显示,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资本100万,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等,经营状态仍显示是在业。

不过,记者注意到,该公司曾在今年7月变更了法人、投资人和主要人员,并涉及多起法律诉讼,因租赁合同纠纷于今年8月和9月被起诉。此外,该公司还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而在今年9月8日被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涉事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警方已立案调查

就济南怡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疑似跑路的情况,10月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据工作人员介绍,8月中下旬时,有申请退费和退押金的租客,公司还能处理,但到8月底时,公司就失联了,他们也联系不到公司负责人。

“我们已经把该公司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失联后消费者也去公安局报案了,公安机关已经受案,而且在9月份时,他们还给检察院写了一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书,所以这件事下一步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23日下午,记者从高新警方了解到,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记者注意到,近期济南连续发生房屋托管公司断租失联事件,且套路很相似,均采用了“高收低租”的方法:一方面高价从房东手中拿房,托管费月付,另一方面低价出租给租客,要求租客一次性缴纳半年甚至一年的租金。不过在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时,房屋托管公司就玩起了失联。

对此,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认为,正常公司经营是以营利为目的,低价拿房高价出租才符合公司营利目的,但一些房屋托管公司反向操作,有点让人看不明白。“如果公司能像他们说的那样担起应有的责任,可能是属于公司的一种经营模式,但如果公司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那可能就涉嫌诈骗或其他的了,具体需要公安机关定性。”

王建华也提醒市民,在选择需要预付款的消费方式时,应尽量选择规模大一点、资金雄厚一点的企业,同时不要一次性投入太多资金,要在自己可承受的范围内,如一次性充值不要超过半年,以降低风险。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对这种预付款的经营模式进行梳理和指导,以规范企业经营。(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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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托管费 济南 租客 【责编】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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